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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大融金合作签约相关规则调整的公告

作者:行政综合部 时间:2026-06-07 18:05

尊敬的合作伙伴:

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业务运营、优化合作管理体系,根据公司管理层会议决议,现对合作签约相关规则进行调整。具体内容公告如下:

一、个体合作签约调整安排

原计划 2026 年 8 月至 2027 年 2 月暂停个体合作签约,现调整为:自 2026 年 7 月 8 日起至 2027 年 3 月 7 日止,暂停个体合作签约业务。

已签订的个体合作合同,服务内容、履约条款均保持不变,公司将继续保障原有合作的正常开展。

二、代理与实体加盟业务规则说明

1、省级 / 市级代理业务

代理商报备自有客户及贵司报备客户后,我司将不再与该类客户直接签约(配货、旧料回收相关业务除外),保障代理商的客户资源权益。

2、实体加盟门店业务

  • 门店仅可开展现货及短期排期现货交易,严禁一切期货、远期合约、非现货承诺等违规销售行为;
  • 如需收取定金锁定现货 / 排期现货,须严格遵循公司统一交易规则(定金比例不超过总货值 30%),并全程在公司指定业务群内报备、留痕,严禁群外私下收取定金;
  • 如遇现货售罄、客户有排期 / 次日到货需求,须提前向公司报备,并在群内同步告知客户排期情况,由公司统一协调备货;
  • 所有定金、尾款、收款、出款操作,均须在公司指定业务群内对接确认,确保交易全程留痕,避免纠纷。

三、其他说明

本次规则调整旨在进一步提升合作规范性与业务安全性,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告内容执行相关管理要求。如您对本次调整有疑问,可通过我司官方渠道咨询了解。

特此公告。

大融金金业(深圳)有限公司

2026 年 6 月 7 日